軟體終端使用者許可協議書 在打開本軟體(“軟體”)的包裝,下載、安裝或使用軟體前,請仔細閱讀以下許可協議。一但您打開軟體的包裝,或是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在法律上,您將被視為已接受以下條款。若您不同意以下條款,請不要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也不要打開包裝。 1. 版權與智慧財產權 本協議屬許可協議而非銷售協議。柯尼卡美能達株式会社(“柯尼卡美能達”)所擁有,或已從其他擁有者(“柯尼卡美能達 授權者”)處獲得許可擁有本軟體的版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而本軟體及其任何複製版本的所有擁有權,均屬 柯尼卡美能達 或 柯尼卡美能達 授權者保留。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均不得被視為將本軟體的任何版權和(或)任何智慧財產權從 柯尼卡美能達 或其授權者轉讓予您。本軟體受版權法律及國際條約規定保護。 2. 許可 柯尼卡美能達 在此向您授予非專用而是有限的許可權。您可以: (i) 僅能在您的電腦 (可為多台) 上安裝本軟體連接到專屬產品上來使用本軟體; (ii) 允許上述電腦的使用者使用本軟體,但前提是您需確保所有使用者均遵守本協議的條款;使用本軟體僅作為個人通常業務或個人用途; (iii) 將本軟體複製一份作備份以支援本軟體平常和指定的用途; (iv) 在將本軟體轉讓予另外一方的同時,須一併轉讓本協議的一份副本及本軟體附帶的所有文件檔,但前提是; (a) 您必須同時將本軟體所有複製的版本轉讓予上述的另外一方,或將所有複製版本全部銷毀; (b) 轉讓此類擁有權將中止您從 柯尼卡美能達 處獲得的許可權; 並且 (c) 您必須確保上述的另外一方已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如上述另外一方不接受此協議的內容條款及條件,則您不得轉讓本軟體的任何複製版本。 3. 限制 (1) 未經 柯尼卡美能達 書面許可,您不得: (i) 在超出本協議所規定範圍內使用、複製、修改、合併或轉讓本軟體的複製版本; (ii) 進行逆向工程、反彙編、反編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分析本軟體; (iii) 將本軟體或其任何複製本作再授權、出租、租用或分發; 或 (iv) 去除、使用或變更本軟體的任何商標、標誌、版權或其他專利通知、圖例、符號或標籤。 (2) 您同意在出口本軟體時,出口形式不會違反任何國家的出口管制條例及其法律和法規。 4. 免責聲明 (1) 若本軟體是載於光碟唯讀記憶體(可為多張)或其他用於數位資料儲存的實體(下文統稱為 “儲存媒體”)上提供,則 柯尼卡美能達 保證該儲存媒體是完整無暇的,並可於交付到您手上之日起九十(90)天內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免費更換。除上述僅適用於儲存媒體的保證外,本軟體是「按現有狀況」提供的,其中並不存在任何保證。柯尼卡美能達、其附屬公司以及授權者均否定所有有關該軟體的保證,無論明示、默許、包括但不限於默許可商售品質的保證、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及對第三者權利未構成違反性。 (2) 在任何情況下,柯尼卡美能達、其附屬公司或授權者概不承擔因為使用或未能使用本軟體而導致的任何利潤損失、數據損失或任何間接、特別、懲罰性、附帶或相應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商譽受損、電腦故障或功能異常而導致的損失,或其他任何及全部商業性或其他類型的損壞或損失,即使 柯尼卡美能達、其附屬公司或授權者早已預知此類損失的可能性,或您基於第三者的索償要求而作出任何賠償。 (3) 依據本協議做出的免責聲明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如適用的法律禁止做出此類免責聲明,則此免責聲明僅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適用於您。 5. 終止 您可隨時藉由銷毀本軟體及其所有複製版本來終止本許可。如您未能遵守本協議內的任何條款,則本協議亦會終止。如此類終止發生,您必須立即銷毀本軟體的所有複製版本。 6. 管轄法律 本協議按照日本法律管轄並按此解釋。 7. 可分割的 如任何具有法定管轄許可權的法院或行政機關裁定本協議中任何一部分或多個部分為不合法、無價值或無效,則此類裁決不得影響本協議的其餘部分,此其餘部分須保持全部效力及影響力,如同本協議中未包括上述裁定為不合法或無效的任何一個部分或多個部分一樣。 8. 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須知 本軟體為一種「商用物品」,其定義依照48 C.F.R. 2.101(1995年10月),其中包括「商用電腦軟體」和「商用電腦軟體文檔」,此等用詞曾在48 C.F.R. 12.212(1995年9月)中使用。與48 C.F.R. 12.212及48 C.F.R. 227.7202-1到227.7202-4(1995年6月)一致,所有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在取得本軟體時,其權利僅如本協議內規定之權利。 您承認已閱讀並理解本協議,亦同意接受其條款及約束條件。與本協議條款不一致的任何陳述或說明,均不應對各方構成約束。本協議的任何修訂,凡非由各方適當授權的代表以書面提出並簽核的,均為無效。打開軟體包裝、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則表示您已接受本協議的條款。